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书画作品认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书画作品认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别人赠送的书画等作品可以用于商标吗?
这个问题有点大,首先要知道知识产权有什么,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三个大的方面:专利、商标和版权,其中商标和版权的侵权认定相对容易些,对于商标,比如你用了别人已经注册了的商标或山寨了某些商标都可以认定为侵权;
对于版权,你未经权利人允许而用了别人的文章,图像,音乐作品,书画作品等都属于侵权;
对于专利,其侵权认定就稍微复杂一些,比如说你生产了销售了别人已经取得专利权的产品也属于侵权,总得来说其知识产权侵权涉及的东西很多,其具体的认定过程更为复杂。
有好些书法家会对以往作品进行品评,他们的标准是什么?
评论一幅书法作品,有的朋友觉得评论者是信口开河,反正横竖都是评论者在说,好坏都是他说的算。其实书法是有标准的只不过不是和数学得数一样精准。笔力,就是一个硬指标。
什么是笔力?笔力就是一个人的控笔能力。笔力会增长,也会减弱。这个“力”,和力气大小没关系。但多少也要有一点。
我们最常见到的书法评语就是“力度”。一幅作品没有“力度”,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可以再评论的了。好的作品不难评价,最麻烦的是给初学者的评论。他们的字尚未成形,要拼命发现他们写的字里面的优点加以鼓励。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而要找缺点就不费力气。
古代名家的书法作品,不存在笔力的问题,只有风格上的差异。妍柔,质朴,刚健,雄强,古拙,秀丽……等等。风格上的差异,就会成为评论的话题。赞赏的,不吝溢美之词。厌恶的,不惜笔墨贬诉。
米芾对唐代诸贤的楷书颇有微词。对张旭的草书也不待见。他认为张旭的草书变乱古法。唐太宗对王献之的书法评价十分刻薄。形容王献之书法为“严家饿隶,隆冬枯枝”。这是他们个人风格的喜好问题。
再比如现在的田英章书法。誉之者,奉为神圣。毁之者,斥为书奴。
审美风格的取向,这不是可以用“标准”来界定的。书法风格能够有标准来评论的话,事情就简单了!
对书法评品标准,通常以各家各派书体为标准,这个标准既是标准又不是标准,因为这些书体,就本人在写都很难写一样,怎么能作为书法的标准评品呢?书法评品标准,就是书法的法,书法的规律,这个评品标准有他的唯一性和独立性。
别整得那么玄乎,一个专家一个见解。汇总起来,就是要古,不古就没有根基,没有出处,就是江湖,我认为任何东西不要脱离群众,尤其是书法,汉字就是个沟通交流的工具,一副作品老百姓像看天书似的,一个字不认得,尤其是草书,是什么好东西。任何艺术脱离群众,脱离使用,没有受众,为了书法而书法,为古而古,为品而评,最后必将走向死亡。
有好多书法家对以往作品评价,有何标准?
对于书法作品的评价标准。一是欣赏书体用笔合度否,一般中规中矩,属于传统的作品,用笔与结体是否合理安排。
以上从基础性欣赏,那么一幅作品好坏,上升到高度,形神兼备,是作品的魅力所在。达及如此,就是一好作品。
所谓“形神兼备”指书法和雕塑绘画作品,不但有美妙的形态且有神韵。上品艺术作品也。形神:形貌神情。
《周易》及道家学说等就对形神问题作了哲学思考,强调“神”对“形”的超越与统帅作用。因此注重看不到的精神境界,即书法艺术的神***。达到此境界,是为一个人的综合才智的表现,一个书者真正的底蕴。“形”的撰写易得,术的把握要比“神”容易,而神髓难寻。因此无论初学还是达到瑧熟技法者都有一个门槛。就是神***难攻克。学古人神也是经过较长一段时间,才有感悟神遇。
若有神髓学来,来引导书法创作进入高境。
清方亨《读画录》:“神也者,心手两忘,笔墨俱化,气韵规矩,皆不可端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谓一切不可知之谓神也。”
书法、国画作品的美丑,究竟是如何评判的?
书法和国画作品的评判标准不外乎两方面,一是传承,二是创新。书法和国画有几千年历史,两者有相通的地方,因为中华汉字就是用图形来表示的。为象形字。书画一直在几千年都相互关联。很多书法家也是画家,如赵孟頫,苏轼等。至于评判标准,一定是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是要得到大众认可,给人以美感。现在有些书画家已经不在传统上下功夫,拿出一些不伦不类的所谓创新作品以博虚名和利益,已经和传统背道而驰了。
书法、国画作为一门艺术有它的基本美学标准,按当代书画大家启功先生的话来说,好的书画作品都具有几个共性,简单通俗地说可以概括三点:
书画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书画首先必须让读者认清字迹、看清图形。在可读的前提下讲究笔墨造型之美,做到美观大方。
反观当前各种展赛,有些作者为了表现自己书写的面貌与人不同,不根据美学规律去写,追求“怪、丑、奇”,字不惊人死不休,写出一些让人读不懂的“非书非画”,离美观大方的标准何其远耶?!
书法,即书之***,国画也有画之规矩,它包括用笔、用墨、造型、构图、章法等诸多之法。“书画”与“法度”具有不可分割的血肉关系。光讲“书画”不讲“法度”,割裂开来看都不是书法或国画。
一个优秀的书画家肯定是一位“守法”的创造者,而不是“违法”的叛逆者。他能够利用精深娴熟的笔法和独特的空间造型能力创造出美的作品。如果基础技艺不过关,不合法度,任笔为体,则难以成为艺术。
雅俗共赏,这是很通俗的一个词,然而要做到却有些困难。书法作品书写的内容是文字,绘画的内容是图形,展现出来就要让大部分人都能欣赏。“雅”是书画家人文精神的流露,是个性修养的综合体现。“俗”则代表了群众可接受程度,如果脱离群众,那再高雅的艺术也只能自娱自乐。
谢谢邀请。我个人认为书法,国画作品的美丑,评价的标准应该是有的,这就继承传统,推陈出新,做到为人民大众所喜爱。一些丑书,丑画作者自认为自己在创新,为艺术而艺术,其根夲是对艺术的亵渎和极大的误解。艺术必须为普通大众服务,才有存在的价值,刻意的学所谓西方的印象派或其它颓废扭曲的艺术思潮,最终会走入艺术的死胡同,这个问题实际上在上世纪毛泽东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进入新世纪[_a***_]的思想观念在变化,但作为书法和国画,这是中国文化的国粹,我们不能因为需要创新而忘记了继承,创新应该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打个比方吧,我们每个人都在使用手机,但手机也是一部数据交换工具,其发明的根源仍然没有离开基础数学和物理的许多原理,如二进位制的应用。现在一些丑书的作者恰恰想把传统继承跳跃过去,搞一些污七八糟的东西,让老百姓看了恶心痛心,而其却美名曰创新。我们也不说其他吧,让那些丑书作者自已的作品装裱后放到自已家的正堂挂上,自我欣赏或让别人欣赏,心里是什么感觉😁😁😁😍😍😍。让自已的丑书书写体给祖先树碑是什么感觉,丑书家们自己去想吧!!!文艺的“二为”方针,应该是给丑书丑画作者开的良方良药,建议好好吃上一剂,保证就能清醒头脑,少受舆论方面的***。谨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书画作品认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书画作品认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ertongyifu.com/post/40633.html